桃源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属行政单位。现有政法编制77名,实有在职人员73人,退休25人。执法执勤车辆编制10台,实有小车9台。一般公务用车编制2台,实有0台,
二、预算收支安排
1.预算平衡情况
2017年预算总收入3451.9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792.31万元,经费拨款1167.3万元,其他收入1492.33万元。预算总支出3451.94万元,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分析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5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1.6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49.58.5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6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75万元;项目支出2370.31万元。
3.项目经费安排
(1)经费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302万元,其中:
① 聘用制书记员经费90元;
② 法公正常德行经费5万元;
③ 民监督员经费5万元。
④ 检察官评议经费3万元;
提前下达上级补助收入安排项目支出199万元:
⑤办案费142万元;
⑥装备购置费57万元。
(2)其他收入安排项目支出2068.31万元,其中:
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
②办案费160万元;
③差旅费50万元;
⑤ 车辆保险6万元;
⑥ 专用燃料费25万元;
⑦ 会议费5万元;
⑧ 侦技大楼建设资金1792.31万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