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属行政单位。现有政法编制77名,实有在职人员72人,退休26人。执法执勤车辆编制10台,实有小车9台。一般公务用车编制2台,实有0台,
二、预算收支安排
1.预算平衡情况
2016年预算总收入2890.4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93.30万元,其他收入1897.19万元。预算总支出2890.49万元,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分析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9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6.3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22.9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03.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19万元;项目支出1884.17万元。
3.项目经费安排
(1)经费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219万元,其中:
一般预算安排项目支出34万元:
①聘用制书记员经费24元;
②司法公正常德行经费5万元;
③人民监督员经费5万元。
提前下达上级补助收入安排项目支出185万元:
①办案费142万元;
②公务用车修理费11万元;
③装备购置费32万元。
(2)其他收入安排项目支出1665.17万元,其中:
①公用经费补助专项资金6万元;
②办案费280.17万元;
③房屋设计费30万元;
④装备购置费68万元;
⑤司法公正活动经费100万元;
⑥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经费135万元;
⑦侦技大楼建设资金1000万元;
⑧聘用制书记员经费46万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