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举行青年干警励志成才座谈会
- 发布日期:2012-11-12 00:00 来源:本站 作者:佚名 【字体: 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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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举行青年干警励志成才座谈会
为全面了解青年干警思想动态,加强引导青年干警成功成才,11月12日,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青年干警励志成才”座谈会。会议由党组成员、政工科长朱方勇同志主持,20名青年干警围绕本职工作和成长历程,分别作了现场发言,交流了各自的成长体会、困惑,反省了不足,确定了努力的方向。会场气氛热烈,充分展示了青年干警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表达了青年干警努力再建新功的豪情和决心。
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雷毓林同志针对青年干警的发言发表了感受,同时为青年干警指出不足,对青年干警提出了“要树立远大的理想和目标;要正确看待自己,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要学会感恩”三点要求。
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张美权同志结合自身经历,客观地分析了本院青年干警队伍的状态,对青年干警提出了六点希望:一是定位定向。青年干警在成长过程中要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工作中树立“使自己成为一个守法、合格、优秀的检察官”的目标并使之成为终身的执业追求,踏实工作,让自己的选择无悔,让党组、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放心;二是勤奋敬业。青年干警要脚踏实地,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状态;三是学习修身。要把学习当成一种习惯并成为生活的必需伴随一生;四是创新思维。要以创新为动力,让检察工作走得更高、更远;五是永葆激情。时刻保持“生活朝气、干事锐气、执法正气、创新灵气”;六是洁身自好。争做一个“文化人、文明人、道德修养人、知法懂法守法人”,保持廉洁自律底线,确保不触高压线。会议最后,张检对青年干警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一一做了回复与解答。
座谈会后,青年干警们受益良多,各自撰写了会议感言。现将青年干警们的座谈会发言材料及会议感言以附件形式转发如下。
文证审查否案化矛盾促和谐
2010年5月21日承办的许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中,犯罪嫌疑人许纠纷于2009年12月26日趁机用秀眉刀片在邹某的脸部划了两刀,右肩胛部划了一刀。经常德市信源司法鉴定所2010年5月20日鉴定:邹某的损伤属于重伤。经审查,邹某的面部伤口虽然长度较长,但被刀片所划的伤口整齐度好,面容恢复情况较好,并不符合重伤鉴定标准中“容貌毁损”的标准,损伤程度应定轻伤为宜。
本院侦查监督科采用了此次文证审查意见,最终此案以情节较轻,无逮捕必要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使得这起重伤害刑事案件的定性变成了轻伤案件,并通过对轻伤害案件尽量调解的原则,使被害人与嫌疑人在批捕阶段达成了调解协议,很好的化解了这一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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