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检察院
青年干警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2013年9月6日是我县“全民文明创建日”,为大力培育文明风尚,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我院青年干警姜炳强、吕鹏宏志愿参加以文明劝导为重点的服务活动。在漳江小学校门口,他们手戴文明劝导袖标,头戴志愿者服务帽,面带微笑的对闯红灯、逆向行驶、翻越护栏等行为进行耐心的劝导,并配合交警维持校门口路段的交通秩序,为放学儿童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人车环境。通过这次 “养文明习惯、树文明新风”活动的开展,向更多的干部群众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让大家都参与到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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