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召开转变执法理念教育活动动员大会
为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改进工作作风,9月22日下午,我院召开了转变执法理念和服务经济发展教育活动动员大会。
会上,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朱绍华同志领学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宣读了中共桃源县委、桃源县监察局下发的三个通报,传达了9月18日全县作风建设紧急调度会精神。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美权同志结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9月13日组织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执法理念教育专题讲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上级要求,针对我院各项工作实际,作了《桃源县人民检察院转变执法理念和服务经济发展教育活动动员报告》。张检在报告中指出:开展转变执法理念教育活动是落实中央和高检院、省院、市院关于做好检察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检察干警树立正确执法理念,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然途径。全院干警要真正做到转变工作作风,文明执法,理性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执法,切实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在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
一、转变执法理念与提升执法水平相结合。一是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每位干警要把准自己的身份定位,改变执法陋习,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证据理念、程序理念、人权理念。二是打击与保护并重。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三是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在执法办案中以证据为中心,在思想上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在实践中注重把握运用证据,坚决杜绝“重口供、轻书证;重实体,轻程序”等现象。四是养成良好的执法习惯。适应时代发展学会柔性执法、人本执法、理性执法、和谐执法,做到把执法与为民、服务、发展相融合。
二、转变执法理念与服务经济发展相结合。张检领学了“三个考虑”、“四个必须”、“四个避免”、“三个区别”、“四个界限”等硬性规定,号召各业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拓展服务领域和渠道,把保护经济发展,营造公正、高效、风清气正、清正廉洁的优质环境与检察工作特别是查办职务犯罪紧密相联,制定相关服务企业发展的举措,使各项检察工作围绕中心更紧密,服务效果更凸显,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转变执法理念与干部队伍建设结合。一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告诫全体检察干警看清形势,把握方向,严于律己,遵守纪律。二是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剖析了执法质量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每位检察干警把程序正义、实体公正体现在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坚决做到杜绝冤案、不出假案、严防错案。三是进一步响应策应民调。对民调问题再次强调突破民调与业绩、形象不符的瓶颈,号召全院干警强化宗旨观念,密切联系群众,公平、公正、公开执法,以宽容、包容、善待的心不断提高老百姓的满意度和理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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