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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检察院整治“四风”、反对浪费行动雷厉风行
中央、省、市、县关于整治“四风”、反对铺张浪费系列文件通知精神下发后,桃源县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全面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组会上,全体党组成员集体学习了中央、省、市、县关于整治“四风”、反对浪费有关文件精神,对整治“四风”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实施目的及本院实施措施展开了认真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中央、省、市、县颁布关于整治“四风”、反对浪费的系列文件规定,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是从体制机制上整治“四风”、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力举措和具体体现,院党组作为本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核心,有责任把贯彻落实工作组织好、部署好,努力使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二、组织干警大会,集中学习传达。12月27日下午,组织召开全体干警动员部署大会,集中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县关于整治“四风”、反对浪费文件精神,宣布本院贯彻落实工作方案。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美权同志作了关于整治“四风”、反对铺张浪费动员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了有关纪律。张检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宣传。要通过全院干警大会集中学、部门讨论交流学、干警自觉学等方式,充分认识“四风”的严重危害,切实认清当前中央、省、市、县严抓整治“四风”、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意义,各项规定集中表明了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心,彰显了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力促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决心。全体干警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各项制度、纪律规定。二是认真自查剖析,切实查摆问题。全院干警要对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整治“四风”、反对浪费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的职责、职位、岗位特点,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各自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重点查摆警车及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公务接待时大吃大喝问题、公款消费铺张浪费问题、“庸懒散”等方面的问题,有的放矢地提出整改措施,全面进行整改。三是注重综合治理,保证整治效果。在整治“四风”中,要做到“五个结合”,即:把整治工作与队伍建设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结合起来;把整治工作与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结合起来;把整治工作与“法治桃源”工作、建设廉洁桃源工作结合起来;把整治工作与干部作风建设“百千万”工程活动结合起来;把整治工作与本院开展的“执法为民、帮联群众”活动结合起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促进整体推进。在整治工作中,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明查暗访,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整治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协同推进。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在整治“四风”、反对铺张浪费工作中,院党组要高度重视,要把贯彻落实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本院成立整治“四风”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部门整治“四风”、反对铺张浪费的工作组织领导、实施监督,提出具体要求。各部门要结合部门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落实措施。对本部门人员贯彻落实整治“四风”工作实施管理和监督,完善内部管理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本部门干警在执法执纪上不出问题。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制度、纪律的,依纪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确保贯彻落实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全体干警要正确对待,认真落实整治“四风”各项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纪律严明。 四、建立健全制度,完善保障机制。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本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整治“四风”,反对浪费的体制机制。一是严格车辆管理。对公务用车一律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节假日集中封存的要求严格执行,建立健全公车使用登记公示等相关制度,禁止公车私用;二是严肃财经纪律,禁止公款送礼。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整治“庸懒散”等突出问题。四是严格执行公函接待和接待清单制度,坚决制止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五是严守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严禁到夜总会及其他存在营利性陪侍活动的场所参与奢靡、不健康娱乐活动。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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