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临聘、借用用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临聘、借用人员自身综合素质,维护检察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2月21日,我院召开了全体临聘、借用人员座谈会,听取临聘、借用人员工作汇报,提出临聘、借用人员工作要求。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阳在座谈会上肯定了临聘、借用人员的工作,临聘、借用人员能够忠于职守、勤勉工作,是一支有朝气、有热情、能干事的队伍,为我院刑事检察、司法行政、后勤保障等方面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已经成为我院各项工作开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将进一步壮大。并对临聘、借用人员如何为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保障合法权益。要充分认识临聘、借用人员岗位的重要性,尽管是辅助岗位、工勤岗位,但也是整体工作、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缺少不得,必须在政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最大可能保障其合法权益。二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临聘、借用人员严于律己,要在行动上服从组织领导,与人为善,爱岗敬业,树立服务第一,保障第一的思想;要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根据临聘、借用人员岗位特点,采取不同的绩效考评方式,并不定期地实行专门督查。三要提高临聘、借用人员的职业归宿感。临聘、借用人员要树立正确的岗位观念,增强岗位使命感和责任感,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努力赢得尊重,收获快乐;院党团组织、工会、青工委要尽可能地将临聘、借用人员吸纳进来,让他们最大限度地享受生日、节日福利以及文明单位、宣传调研等奖励。
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雷毓林、党组成员、政工科长朱方勇、党组成员向海林参加会议,并就临聘、借用人员待遇、遵守纪律、日常管理等进行了说明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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