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3日,桃源县检察院组织召开2016年度总结表彰暨2017年工作部署大会。会上,院领导班子成员向检察长递交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在全院干警中起到了极大的教育和感召作用。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根据《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桃源县检察院年初即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以及党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职责,细化了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制度,层层签订了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将班子成员公开向检察长递交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作为督促班子成员履行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的重要举措。
通过班子成员公开向检察长递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既增强了班子成员的责任感和被监督意识,也带动了全院干警严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纪律规定的自觉性,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了检察队伍建设全面发展,达到了双促双赢的效果,多年来无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发生。自2005年以来,连年被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评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3月,2017年3月,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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