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4日上午,桃源县检察院组织新招聘的7名书记员进行上岗前纪律制度培训,由本院监察室主任张红卫为其主讲了有关纪律规定。
张红卫同志根据院党组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检察人员纪律的概念、涵义、内容、分类以及表现形式等方面,重点讲解了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了解、掌握和执行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办案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以及生活纪律等七个方面的纪律规定,尤其是作为检察机关书记员在履行职责、协助办案、办理其他公务以及工作、学习、生活中应当知晓和遵守的纪律规定。张红卫同志在讲解中,以中央、省、市、县和上级有关纪律条文为主线,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传导了检察纪律在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突出了教育预防工作重点,强调了执纪监督主责主业。
通过培训,新招聘的书记员对检察机关的纪律规定有了明确认识,对遵守纪律的重要性提高了认识,一致表示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一定要加强学习,自觉遵守纪律,严格执行法律,切实履行职责。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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