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桃源县检察院举行首批员额检察官宪法宣誓仪式。宣誓仪式由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雷毓林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永忠到会指导并监誓,党组书记、检察长夏阳领誓并讲话。
上午10时,宣誓活动开始。30名身着检服、胸戴检徽的首批员额检察官在夏阳检察长的率领下,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永忠的监誓下,高举右拳,面向国旗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
宣誓结束后,夏阳检察长发表讲话,并以员额检察官、党组书记和检察长的身份与全体员额检察官共勉。他指出,宣誓不仅是一种仪式,更是彰显法律尊严和社会主义法治进步的体现,是对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是一种鞭策和警醒。成为首批员额检察官,既要深感自豪和光荣,更要明白自身职责所在、责任所系,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夏阳检察长强调,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员额检察官,要识大势,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转并行,到司法一线办案并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要坚持理想信念,相信党、依靠党,牢记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对党忠诚、听党指挥,积极作为,用实际行动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中央权威。要明职责,始终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遵守“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办案理念,严格依法规范履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努力维护桃源社会稳定、维护桃源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知敬畏,敬畏宪法与法律,敬畏组织与法律,做到“心中有戒”;要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一切从自我做起,一切从小事做起,一切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要牢记《准则》和《条例》,严格遵守检察人员工作纪律,不踩红线、不逾底线;要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界的监督,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以清政、廉政、勤政的实际行动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称心的优秀检察官。
仪式上,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雷毓林宣读了《桃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免王海霞等同志职务的通知》。首批员额检察官代表、检务督察科科长、新任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王海霞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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