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运用检察职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我院从饮用水水质抓起,于2017年12月1日,联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疾控中心、县水利局等部门,对全县66家自来水水厂的供水水质进行了全面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全县县城及乡镇有16家自来水厂的供水水质在PH值、消毒剂、总大肠菌群及铁、锰含量等指标均不同程度的超出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范围,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供水水质不合格。针对这一情况,我院于12月5日向县卫计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督促有问题的水厂查清原因,及时整改,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县卫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调查取证,依法对涉事水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每个有问题的水厂签订了整改承诺书。
今年元月8日,县卫计局将16家自来水厂的整改及处罚情况以书面形式回复了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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