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检察院
队伍作风建设集中整训活动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要求,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纵深推进作风建设责任连带机制在我院落实,全力解决检察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培养“德厚能强”的检察干警,根据市委、县委政法委关于队伍作风建设集中整训活动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在全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队伍作风建设集中整训活动。为确保整训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8年桃源县人民检察院队伍作风建设集中整顿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夏阳任组长,党组成员、政工科长朱方勇,党组成员向海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科,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政工科科、监察室、办公室、检务督察科等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组成人员。
二、整训时间
2018年6月13日—8月13日
三、任务与重点
(一)全力整治四大突出问题(6月14日—7月30日)
1.全力整治法纪遵守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务必解决不严守政治纪律的问题。重点解决服从意识不强,党性观念比较淡薄的问题;重点解决不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一言堂”的问题;重点解决对组织妄加议论,横加指责的问题等。二是务必解决不遵从生活规矩的问题。重点解决管不住嘴的问题,要整治工作日饮酒,下基层酗酒,公款吃喝等;重点解决管不住手的问题,要整治禁不住“牌瘾”参赌、禁不住贪欲“伸手”,整治利用职务之便插手企业兼职,入股公司分红,索拿卡要,坐收渔利等;重点解决管不住腿的问题,要整治进出高档娱乐休闲场所,私用公车,公款拜年拜节等;重点解决管不住家的问题,要整治家风不正、家属“捅漏子”出洋相,整治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等问题。三是务必解决不敬畏法律法规的问题。要重点整治充当“保护伞”、执法办案通风报信、徇私枉法、当中介捞取好处费、粗暴执法、执法犯法、吸食毒品等问题。
2.全力整治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努力解决“推”的问题。解决干工作一味推卸、推诿,不讲责任,怕“粘锅”、怕吃亏的问题。重点解决对上级部署的事能推则推、能躲则躲的问题;重点解决对群众求助的事装聋作哑、推来推去的问题;重点解决对自己份内的事只当“传声筒”的问题等等。二是努力解决“懒”的问题。解决干工作贪图轻松、贪图安逸、懒懒散散的问题。重点解决懒得与群众打交道、懒得下基层、懒得化解矛盾的问题;重点解决懒于学习积累,懒于岗位技能训练,凭经验办事,不逼不作为、逼急乱作为的问题;重点解决懒得收拾打理环境卫生,办公室灰尘满桌,槟榔渣烟蒂满地的问题等等。三是努力解决“混”的问题。解决对工作敷衍应付、得过且过、浑天度日的问题。重点解决投机取巧,干工作浮于表面,不做实事的问题;重点解决装模作样,摆“花架子”应付差事,对群众报案不催不办,不了了之的问题;重点解决不思进取,见升迁无望,为官不为的问题;重点解决工作“吊儿郎当”、多日旷工的问题等等。
3.全力整治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切实解决主要领导“当甩手”的问题。解决“一把手”对单位财务当“甩手掌柜”,对财务管理不闻不问,形成监督盲区、助长违规恶习的问题。重点解决违规开支,预算多少就开支多少,上年开支多少下年就开支多少的问题;重点解决大手大脚、负债开支、寅吃卯粮的问题;重点解决虚报冒领,不计后果的问题等等。二是切实解决分管领导“老好人”的问题。解决分管财务的领导拉不下脸面,碍不过人情,怕得罪人的问题。重点解决程序不到位,照样签字的问题;重点解决票据不符合规定,照样报销的问题;重点解决超标准接待,照样放行的问题;重点解决对私设“小钱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问题等等。三是切实解决财务部门“过水丘”的问题。解决对制度执行不力,对开支审核不细,对票据把关不严的问题等等。四是切实解决内部审计“做摆设”的问题。解决内部审计制度形同虚设,负责人岗位异动审计搞形式的问题;解决年终审计走过场、常年一本“糊涂账”的问题;解决问题不能及时发现,账目不能及时了结,给财务违规提供操作空间的问题等等。财务整治情况由办公室于7月27日前书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全力整治执法质量不达标的问题。一是必须解决案卷文书不规范的问题。解决制作格式不规范,不按照标准格式制作文书的问题;解决文字表述不规范,多字、漏字、错字、别字等现象比较常见的问题;解决审批手续不规范,办案人员不签名,分管领导不审核的问题;解决案卷装订不规范,缺页漏项时有发生的问题等等。二是必须解决案件办理环节不严谨的问题。解决该深挖的不深挖,不深挖犯罪线索,不深度研判案情,漏案漏罪漏人的问题;解决该公开的不公开,对案件公开性不足、透明性不强,法律规定应公开的环节不公开的问题;解决该结案的不结案,案结事不了的问题等等。三是必须解决执法司法不依法的问题。解决法律条款引用错误,随意改变案件定性或降格处理的问题;解决程序违法,应当回避而不依法回避的问题;解决擅自篡改法律文书的问题;解决违法取保候审的问题;解决执法司法显失公平公正,引发上访投诉、舆情炒作的问题等等。
(二)五大专题活动具体安排
1.组织筹备、集中动员(6月14日—6月27日)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体干警动员会以及部门负责人调度会。
牵头部门:政工科
配合部门:监察室、办公室
2.开展读书活动(6月25日—7月15日)
(1)明确必学书目,主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300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五个坚持”“八个指明”,《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苦难辉煌》等。
(2)开展读书沙龙、辩论赛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3)组织撰写心得体会。全体干警每人至少撰写1篇以上心得体会。
牵头部门:政工科
配合部门:青工委、各党支部
3.开展警示教育活动(6月20日—8月10日)
(1)组织观看《迷失》《邓稼先》等廉政教育片与励志影片。
(2)开展“身边的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剖析近年来本系统内发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以案明纪,汲取教训,敲响警钟。
(3)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剖析自查、互查互纠。
牵头部门:监察室、政工科
配合部门:办公室、工会、各党支部
4.开展谈心谈话活动(6月25日—8月5日)
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结合“两同时”谈话、例行谈话工作,开展全员逐级谈心谈话,区别对象分类谈,突出关键重点谈,及时发现问题、指出问题、整改问题。
牵头部门:监察室、政工科
配合部门:各内设机构
5.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6月14日—8月13日)
根据省委政法委部署开展的为期3个月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结合此次集中整训,将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进一步开展好、落实好。
牵头部门:检务督察科
配合部门:各业务部门
6.开展责任连带机制落实活动(6月14日—8月13日)
一是强化连带问责的意识。连带问责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一方面,教育干警认同问责,队伍出问题强化连带问责意识,人人管好自己的团队,个个敬畏制度的权威;另一方面,警示干警敬畏问责,树立监督就在身边的意识,始终以如履薄冰的心态敬畏法纪,主动戴上“紧箍咒”,自觉筑牢“防范堤”。二是激发连带问责的主动。见微知著,抓早抓小,将违法违纪及时纠正、遏止在萌芽状态;发自内心地落实好自己分管的事务、履行好自己份内的职责,坚决避免迟作为、不作为。牵头部门要将落实责任连带实施细则追责问责的情况进行年度汇总,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底前书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严格执纪问责的领导责任。尽好连带责任,主动执纪作为,确保队伍风清气正。
牵头部门:监察室、政工科
配合部门:各内设机构
(三)强力传导责任连带四大压力(6月13日—8月13日)
1.要传导连带压力。签订作风建设责任连带责任状,严格落实主职主责、分管负责、全员履责、失职问责。
2.要传导明责压力。将《作风建设责任连带实施细则》《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发放到每个干警手中,确保学懂弄通明责。做到“五挂钩”:与通报批评、书面检查、大会检讨等处理挂钩,与评先评优挂钩,与提拔重用挂钩,与工作岗位、分工挂钩,与绩效奖励挂钩。
3.要传导失职压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均属失职行为:(1)问题严重,被督查通报的;(2)被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以上处分的;(3)工作局面被动,工作成绩在全市排名倒数第一的;(4)干警出问题属二层骨干副职失职,二层骨干副职出问题属二层骨干失职,二层骨干出问题属分管领导失职,分管领导出问题属“一把手”失职,同时追究失职者责任。
4.要传导问责压力。发生《关于建立作风建设责任连带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责任连带重点内容”情形之一的,视情对责任人和二层骨干副职、二层骨干正职及班子成员、分管领导直至“一把手”严格问责。2018年1月1日至5月31日,被市、县纪委、监察委立案查处的涉及本院干警的案件必须到人实施责任连带问责。问责情况于8月6日前书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具体要求
1.要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各责任科室要扎实组织开展五大活动,达到全员参与、无缝覆盖的要求,确保活动不走过场。牵头部门要将活动开展情况于8月6日前书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要开展深度剖析。全体干警要开展剖析自查,人人形成问题清单,自我警示,举一反三,彻查彻改;针对他人暴露出来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引以为戒。各党支部要召开自查剖析会,开展自查自纠、互查互纠。
3.要强力实施整治。牵头部门要强力整治法纪遵守不严格、工作作风不扎实、财务管理不规范、执法质量不达标等问题,环环紧扣,层层把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整治情况于8月6日前书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要加强明察暗访。按照市委、县委政法委督查意见,要成立由政工、监察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开展明察暗访2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查情况于8月6日前书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5.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整训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内设机构要及时总结,要通过活动促进检察队伍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要通过落实整章建制,强力推进工作,实现检察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抄送:桃源县委政法委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2018年6月25日印发
2018年桃源县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集中教育整训活动任务分解表
整训任务 |
具体任务 |
时间安排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组织筹备、集中动员 |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
6月14日—6月22日 |
政工科 |
各内设机构 |
全体干警动员会以及部门负责人调度会 |
6月23日—6月27日 |
政工科 |
各内设机构 | |
动员大会夏检讲话材料 |
6月23日—6月25日 |
办公室 |
政工科 | |
整治四大突出问题 |
整治法纪遵守不严格的问题,负责整治情况报告 |
6月14日—7月30日 (财务整治情况报告于7月31日前报市检察院) |
监察室 |
各内设机构 |
整治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负责整治情况报告 |
政工科 |
各内设机构 | ||
整治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负责整治情况报告 |
办公室 |
各内设机构 | ||
整治执法质量不达标的问题,负责整治情况报告 |
检务督察科 |
各业务部门 | ||
开展读书活动 |
明确必学书目,组织集中辅导,组织撰写心得体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负责活动情况汇总 |
6月25日—7月15日 |
政工科 |
青工委、各党支部 |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
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剖析自查、互查互纠。 |
6月20日—8月10日 |
政工科 |
各党支部 |
组织观看《迷失》《邓稼先》等廉政教育片与励志影片。组织现身说法教育活动。开展“身边的警示”教育活动。负责警示教育活动情况报告。 |
6月20日—8月10日 |
监察室 政工科 |
办公室 工 会
| |
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
结合“两同时”谈话、例行谈话工作,开展全员逐级谈心谈话,及时发现问题、指出问题、整改问题。负责谈心谈话活动情况报告。 |
6月25日—8月5日 |
监察室、 政工科 |
各内设机构 |
开展案件质量 评查活动 |
确定范围,重点评查;严明标准,评出优劣;整章建制,规范管理。负责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情况报告。 |
6月14日—8月13日 |
检务督察科 |
各业务部门 |
开展责任连带机制落实活动 |
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工作职责》制度,强化内部监督责任,树立连带问责意识。负责落实连带实施细则追责问责的情况报告。 |
6月14日—8月13日 |
监察室、 政工科 |
各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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