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30日上午,桃源县检察院组织新招聘的9名书记员进行上岗前纪律制度培训,由本院监察室主任张红卫为其主讲了有关检察人员纪律。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倪建平、出席培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政工科长朱方勇主持培训活动。
张红卫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检察人员纪律的概念、内容、分类以及表现形式等方面,重点讲解了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了解、掌握和执行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办案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以及生活纪律等七个方面的纪律规定,尤其是作为检察机关书记员在履行职责、辅助办案、办理其他公务以及工作、学习、生活中应当知晓和遵守的纪律规定。在讲解中,她以中央、省、市、县和上级有关纪律条文为核心,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传导了纪律在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保障作用,突出了教育预防重点,强调了执纪监督主责主业。
协管全面工作的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倪建平要求全体聘用书记员加强学习,爱岗敬业,修养品德,遵纪守规,脚踏实地,积极进取,努力锻炼成为桃源检察机关的中坚力量。
党组成员、政工科长朱方勇告诫全体聘用书记员遵守检察人员纪律,这既是检察职业的要求,也是职业道德的要求;既是秉公执法的要求,也是保护自身的需要。要把严格遵守纪律作为一种自觉的行为习惯,成为工作学习生活的保障。
通过培训,新招聘书记员对纪律规定有了明确认识,对遵守纪律的重要性提高了认识,一致表示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一定要加强学习,自觉遵守纪律,严格执行法律,切实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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