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8日,我院组织召开院务会,专题研究部署中秋国庆期间开展纠“四风”治陋习工作,强调了有关纪律,以有力举措确保廉洁过节。
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市、县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规定,集中学习了桃源县纪委《关于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开展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传达了省委巡视组近期在桃源县巡视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院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党组书记、检察长夏阳强调了四个方面纪律:一是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各项规定,严守检察人员各项纪律。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抵制“四风”、陋习、“雁过拔毛”式腐败等不正之风,严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公款购买和赠送节礼,严禁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补助、实物等福利,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饮酒,严禁打牌赌博等。二是严格遵守警车、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和驾驶机动车辆规定,公车按规定入库停放封存。节日期间确需办案、因公使用公车,须提前填写《节假日使用公务车审批备案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院领导书面批准同意并即时报县作风办备案后,方可按照程序派车。在任何情况下切勿酒后驾车,保证做到安全出车。三是加强值班纪律。节假日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干警要坚守值班岗位,维护好机关安全,确保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四是加大纪律督查力度。监察室要加强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加大明查暗访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欢乐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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