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我一定要我的孙女努力读书,好好读书……”4月1日上午,杨溪桥镇郭泽生老人在政府办公室内,握着检察官的手,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语。
今年,我院在审查熊某某猥亵儿童案件中发现,受害人郭某某在案件发生后,身心遭受极大的伤害。为帮助郭某某走出心理阴影,重拾阳光心态,案件承办人与第六检察部联系,建议申请司法救助。第六检察部收到申请后,及时开展了审查,并到杨溪桥镇现场核实该受害人基本情况。当了解到该受害人系低保对象,母亲早年去世,父亲患鼻咽癌现仍住院治疗,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但其在学校一直成绩优秀,符合救助条件,遂决定对其予以司法救助。后第六检察部王海霞、熊思瑶又赴桃花源镇、剪市镇,对杨某某强奸案、吴某某故意伤害案受害人申请司法救助情况进行了核实。后期六部将按程序予以报批救助。
近年来,我院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发挥司法人文关怀,通过开展司法救助与保护未成年人相结合,在办案中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彰显司法温度,关怀未成年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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