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落实“保护少年的你 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5月26日至27日,桃源县检察院检察长、法治副校长、检察干警共15人齐出动,分时段、分地点开展了以“携手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为主题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篇章一 充实"普法课堂",增添法治活力
继5月26日开展“喜迎二十大,同心护未来”法治宣传活动后,27日上午,桃源县检察院干警黄赛强、唐彬艳、田海霞分别带队前往所任法治副校长的剪市镇中学、浔阳社区太平小学、红岩小学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为确保法治宣讲质效,三名副校长提前精心部署,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分别制定了不同侧重点的法治教学活动方案,并联合妇联、团委等单位共同开展法律咨询。
巧用动画,让法治课堂融“趣”入“情”。这里是红岩
小学法治小课堂,瞧,小朋友们正全神贯注地看着动画片呢。“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碰!”原来小朋友们是在学习如何自我保护。“不断加强防护意识,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呀。”法治副校长田海霞以动画引入主题,再采取提问互动、创设情景等方式进行授课。活动过程中,小朋友们收到了该院发放的学习用品作为“六一”儿童节礼物,纷纷开心地笑了起来。此次法治宣讲激发了儿童学法兴趣,让学生们认识到了爱护身体的重要性,提升了自我保护意识。
理论联系案例,富含教育意义。镜头转到浔阳社区太平小学,检察官结合鲜活案例,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采取以案讲法的方式讲述了如何防范校园欺凌和加强自我保护,并为同学们答疑解惑,与师生面对面开展普法交流。同学们认真聆听,积极参与,大胆分享了自己的见解。活动结束后,师生纷纷表示此次宣讲生动有趣,唐检察官讲述的案例贴近生活、让人印象深刻,有效增强了大家辨别是非、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的能力。
学法知法守法,护"未"健康成长。“现场在座的同学,已经过完14岁生日的请举手。”“非常好,再过两年举手的同学们就满16岁了,大家知道14岁、16岁的法律含义吗?”在剪市镇中学,法治副校长黄赛强以互动问答引入主题,从刑事责任年龄解读、犯罪离我们有多远、身边的犯罪三方面普及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法律知识。他提醒到,未成年人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但同样也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在遵循法律的同时,也要明善恶、讲道义、守诚信,将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社会主义法治的追求者、践行者。
篇章二 多方座谈交流,群策群力共护“未”
在法治课堂宣讲如火如荼之际,该院鲁斌检察长邀请了县公安局、人大、政协、妇联、团县委、人民监督员代表以及剪市镇中小学校长、教师、学生代表共聚剪市镇人民政府,开展了多方座谈交流会议。
“强制报告,阻断罪恶,惩治犯罪,守护成长。向善之力,汇聚成光,照亮暗夜,光明未来!”在座谈交流前,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宣传片《聚光》,一句句朴实却有力的话语,道出了每一名未检人的心声,也感触着在座人员的心灵。随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干警易中琪通过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司法保护篇宣传了检察职能。
座谈交流环节,与会成员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受侵害方面所做的努力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创新,并分别从各自的职能出发,就“两法”落实情况发表了意见,针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诸多社会问题及如何形成“六位一体”的综合保护大格局进行了商讨。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仅要强化社会、学校责任,还要加强家庭教育,我们呼吁家长更好地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义务,增强科学育儿的家教观念,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县政协委员、剪市镇宣传委员邓雅萌说到。
参会校长、教师表示,针对未成年人受侵害等案件不仅要做好事前防范和事后处理,也要加强事中干预和监管;剪市镇中小学留守儿童占比高达70%,要进一步关爱留守儿童,让他们感受社会的关爱与温暖,培养自信、乐观的心态;乡村学校普遍缺乏专职心理咨询教师,希望检察机关利用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宣讲等机会,联合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青少年心理疏导。
“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尽量不让自己处于孤立无缘的状态,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村居两委反应或者直接拨打110报警求助热线...”面对2名学生代表提出如何加强自我保护的问题,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鲁斌,县人大代表、剪市镇党委书记王平,剪市镇派出所所长陈巍分别进行了回答。
最后,鲁斌对各战线参会代表提出的意见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自己通过此次会议深入了解了基层真实状况,县检察院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将护“未”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同时也希望能凝聚社会共识、压实压紧各方责任、共同推动构建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综合保护大格局,真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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