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认真履行法治副校长的职责,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10月20日,桃源县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刘晶带领未检部门干警们来到桃源县莲花小学开展了一场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讲座。
此次法治讲座的主题为:预防性侵害,学会自我保护;杜绝校园欺凌,共筑和谐校园。主讲人刘晶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真实的案例,通过互动问答的方式,帮助同学们了解身体的隐私部位,建立危机意识。告诉同学们如何辨认坏人,遭遇侵害怎么办等自我保护的方法,希望同学们既不要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也不要做欺凌者和冷眼旁观者。现场氛围活跃,主讲人还耐心解答了同学们其他的法律疑问。大家都学有所思、学有所感、学有所获,法治讲座在同学们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
普法只是起点,指导学校开展犯罪预防,协助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校园欺凌等工作机制,保障校园安全更是法治副校长履职的重要一环。讲座结束后,检察干警们认真询问了该校的校园安全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重点对学校食堂的经营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原料采购渠道、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了了解,并实地查看了食堂卫生及菜品的存放情况,现场就如何规范校园安全及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育人以法,润物无声。下一步,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学校的联动,切实做好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法治副校长”之责助推“六大保护”协调发展,携手各方参与共画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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