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着力提升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能力,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鲁斌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对该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刑检部门干警和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共二十余名干警观摩庭审。市人民监督员、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急管理局代表受邀一同观摩庭审。
庭审过程中,检察长鲁斌在法庭调查环节宣读了起诉书,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违法认识进行了逻辑严密、直击要害的讯问,简明扼要,利用多媒体分组示证,法庭辩论环节发表公诉意见观点鲜明、释法说理充分,警示教育引人深思,答辩环节应对争议焦点逐一回应,展现了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依法有效指控和证明了犯罪,桃源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有罪并依法判处刑罚。本次庭审以“看得见、听得着”的方式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课,以案释法,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桃源县人民检察院组织观摩人员进行了座谈评议。承办案件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就案件办理、庭前准备、庭审表现进行总结自评。观摩庭审的检察干警围绕文书制作、讯问技巧、临场应对、举证质证等多方面对本次听庭开展“解剖式”评议,也分析指出了尚待改进之处,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受邀参与观摩庭审的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代表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给予高度赞扬,建议检察机关以该案为契机,开展警示宣传,同时延伸检察职能,就全县安全生产问题与职能部门加强工作配合,提高县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指导此次庭审活动的常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蒋迅对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重罪案件公诉表示肯定,全面细致点评和探讨了公诉人的出庭表现以及案件情况。蒋迅主任指出,庭审是公诉人的重要“考场”和“课堂”,考验公诉人综合应变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业务素养能力,听庭评议是高质效办案的重要举措和岗位练兵的好机会,要常态化开展听庭评议工作,抓好出庭能力建设。公诉不止在法庭,庭审成功的基础是扎实细致的审查工作,在庭前将证据固定的更加完善、庭审预案充分准备才能进一步提升庭审把控能力,要坚持理念引领、重视练好内功、做实每个办案环节,提升办案质效。能力是高质效履职的基石,要持续以强化刑检队伍业务建设为抓手,利用好领导办案这一关键少数,通过庭审实战,以老带新,形成以能力提升辐射带动重罪检察各项工作落实的良好局面。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鲁斌表示,“人在事上练,刀在石上磨”。员额检察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深入剖析和审慎考量案件每一个细节,要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官助理要积极参与实质办案工作,参与到阅卷、提审、审查、庭审全过程,在办案实践中努力锤炼真功夫,珍惜每一次办案机会,努力提升业务素能。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强对公诉人业务能力的培养,将听庭评议的成果转化为提升检察工作的具体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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