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院监所科成功预防一起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事故苗头
近日,我院监所科接到消息称,本县漆河镇社区矫正人员胡立红可能要搞一点惊天动地的事情报复社会。接到信息后立即向主管检察长吴亚明作了汇报,吴检非常重视要求监所科迅速前往漆河调查处理。3月21日,我们邀请县司法局相关领导一起前往漆河,在当地党委政府有关负责人和司法所长的陪同下到胡立红就诊的桃源县第三人民医院了解情况,胡立红承认自己保外就医回来后妻子要求离婚、以前的朋友也不理采他、自己的身体又这么差,一时有过悲观厌世想搞坏事的念头。我们一同去的相关人员认真做其思想劝道工作,讲解法律规定和利害关系。胡立红打消了再犯罪念头表示听从政府的规劝、遵纪守法、重新做人,准备搞点合法生意造福社会造福家庭。胡立红,男,46岁,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于2004年被汕头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现因犯患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经湖南省监狱管理局批准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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