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桃源县检察院坚持以党建引领,将文明创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相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相结合、全面从严治检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积极组织、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把文明创建活动作为推行文明新风、树立服务意识、体现司法公正的过程,让人民群众从检察机关文明创建活动中受到感染、看到变化、感受到公平正义,致力于创建具有检察特色的省级文明标兵单位,为桃源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坚持党的领导,凝心聚力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桃源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坚持边学习领会、边研究论证、边推进落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并在该院集中春训课堂上邀请县委党校老师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产生背景、形成历程、科学内涵、历史地位四个方面进行解读。落实好“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深度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内容,通过支部会议开展交流研讨、撰写学习心得,将学习教育由“书本学”变“研讨学”,由“一人讲”变“大家讲”。充分发挥全省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成为学习宣传贯彻新思想的排头兵,结合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法律七进”主题宣传、“增值放流”环保公益行动、“圆梦微心愿”等志愿活动,在服务群众同时使干警认识到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在全院上下凝聚成抓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聚焦主责主业,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检察工作。桃源县检察院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相结合,全力维护司法公正,服务保障发展大局。设立全省检察机关首个禁毒工作室“浩然禁毒”青年营,并以此为契机,加强禁毒预防教育、对毒品犯罪重拳出击、全力帮扶涉毒致困群体。将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相结合,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联合多部门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校园安全检查等活动,推动构建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综合保护大格局,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用心做好乡村振兴工作,选派党员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队员,全院共有34名干警负责联系96个脱贫户和14个监测户,根据帮扶对象具体情况,为帮扶对象制定帮扶措施确保稳定增收。在走访群众的过程中了解群众诉求,收集群众意见并及时处理,向群众大力宣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讲解了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把打击整治电信诈骗、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犯罪纳入普法重点内容,结合案例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释法,让群众通过典型案例的依法处理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深受现场群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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