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李某某交通肇事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
上午9时
二、听证会地点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
地址:湖南省桃源县白马路
三、注意事项
(一)请有意参与旁听的公民,于2026年7月14日下午下班前向我院提出申请。申请时,请提供本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旁听席位有限,人数届满后将不接受申请,请予以理解。
(二)旁听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场,进场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查验。未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的,不得进场。
(三)听证期间必须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36-6620191
特此公告。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7月14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