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2016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林业检察工作业绩考评和优秀案件等评选情况的通报》,由我院林检科办理的“朱某远滥伐林木案”荣获全省林业检察优秀案件。
据悉,本次评选历经承办单位申报、市(州)院推荐、省检察院林业检察处研究决定等程序,其中评选出批捕起诉类优秀案件10件。我院在受理该案后,办案检察官鉴于被告人朱某远多次滥伐,并受过行政和刑事处分的特殊情况,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审查案件事实方面高度重视,认真审查嫌疑人口供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证据,有针对性地对嫌疑人进行讯问,确保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该案系桃源县近年来滥伐林木类案件判处实刑的典型案例,保护了生态环境,也整顿了林业监管秩序。
近年来,我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服务和保障县域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县情出台了《检察机关服务县域生态文明建设九条意见》,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营造绿色生活环境。2012年以来共办理非法采矿、非法狩猎、非法占用土地、滥采滥伐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95件133人,为服务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平稳、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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