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至11日,由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莫大力等3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行贿罪一案在桃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桃源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公开审理的首例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起,被告人莫大力和马华明等人先后指示被告人陈文标、张伟、刘杰等人,多次采取堵路、阻工等手段,非法取得了桃源县远盛物流园道路硬化工程的砂石运输业务,之后为树立非法权威,确定垄断地位,非法成立“稽查队”,采取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手段强揽县城渣土运输业务,逐步形成了以莫大力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17年5月,以被告人梅彪波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加入该组织,该组织通过有组织的实施违法犯罪,非法控制沅江河道砂石采挖,大肆非法采矿,盗掘国家资源,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3.16”专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我院第一时间组建了以检察长夏阳为组长的“3.16”专案组,整合办案力量,全面细致深入审查案件,多次就案件定性、证据完善等问题与侦查机关进行沟通,安排专案组成员奔赴羁押场所提审被告人。检察长夏阳及其他公诉员额检察官,仔细查阅案件卷宗,前后13次召开案件研究会和检察委员会,研究讨论案情,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为了达到良好的庭审效果,检察长夏阳作为第一公诉人宣读了长达44页的起诉书,“3.16”专案组精心制作了762页81万字的审查报告,1200多页媒体示证PPT、数万字的庭审答辩提纲和庭审讯问提纲,向法官、辩护律师、被告人及旁听群众客观、形象地展示证据和相关庭审材料,特别是检察长夏阳结合庭审被告人、辩护人的质证意见,有的放矢,先破后立,精心制作并宣读了专业性、论证性、教育性完美统一的公诉意见书。在法庭审理的最后陈述阶段,28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多名被告人深深忏悔,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