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没有设置‘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标示?”“你们是否严格核实了人员信息?”3月7日,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桃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机关召开联席讨论会议,并开展了维护社会公益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利剑护蕾”专项行动。
本次活动共对县城20余家宾馆、网吧、KTV等场所开展了检查,询问了30余名从业人员,核实了100多位在网吧上网人员信息,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发现两个娱乐场所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违法情形,检察机关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护花更需众人力,春风化雨无尽时。”下一步,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和公益诉讼部门将齐心协力,持续加强与各行政执法部门衔接沟通,凝聚工作合力,对相关场所开展常态化检查,督促行业经营者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依法经营,监督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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