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2月8日在桃源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鲁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累计办理各类案件1861件,先后获得省级荣誉5项,市级荣誉14项。2个办案团队获评省级优秀团队,2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县人民检察院获评全省先进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
一、 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聚焦影响社会安全、人民安宁突出问题,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81人,起诉484人。有效发挥反邪教集中管辖地职能,对刘某菊等10名“法轮功”邪教组织成员提起公诉,有效维护政治安全。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在第一时间介入盘塘“7·3”故意杀人案,迅速批准逮捕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扎实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组织研判涉案线索4条,办理涉恶案件1件,完善工作机制1项,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办理的谭军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省检察院向全省推介。加强对毒品犯罪的惩治力度,起诉43人,“浩然禁毒青年营”获评2024年省级优秀办案团队。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起诉涉电诈、网赌犯罪66人,促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
全力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落实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载体,全面开展“挂案”清理,对6起公安机关超期未做决定的涉企刑事案件依法督促清零。扎实开展“三官联项目·万警联万企”行动,走访企业22人次,收集司法诉求25条。严惩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批捕、起诉17件22人;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治理,对诈骗、洗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案件进行排查,清理“空壳公司”13家,涉案金额6000万余元。助力创新驱动发展,围绕“野茶王”地理标志产品开展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全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有效衔接,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8件,起诉8人,其中原县处级干部3人,原乡科级干部2人。依法对鼎城区原人大主任杨君受贿案,湘乡市原市委书记彭瑞林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加强与市县两级监委、法院的沟通协调,探索大要案件研判会商机制,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
全力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批捕3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起诉225人,最大程度释放司法善意。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7.13%的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整改回复率100%。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选派21名检察官到22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7场,受众11000余人。
二、 厚植为民情怀,回应群众期盼
守护群众身边安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办理相关案件12件。依法督促整改食堂防鼠设施不完善的养老院1家、防疫制度不完善的养殖场1家、存在不规范行为的药店2家,查扣劣药200余克。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污染物质含量超标食用农产品的超市进行依法处理。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中心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对部分屠宰场所存检疫、运输、卫生等食品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到位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力推进“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26件45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起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18件32人,同步开展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13人次。办理的“罗某伟猥亵儿童、强奸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件。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督促监护令2人次;联合县妇联、心理学会在中小学开展防性侵知识讲座27场次,联合县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岗位开展入职和从业查询11147人次。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包案等制度,接待来访群众55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49件,法定期限办结率、答复率均为100%。积极化解农民工的“忧薪事”,办理涉农民工请求给付报酬支持起诉案件24件40人,涉案金额65万余元。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对8件重点案件逐一建立“五包一”责任台账,综合履职化解2件,减少重点人群2人。推行“促成和解+检察听证”机制,对27起案件组织公开听证,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19名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32万余元,同比增加106.15%。在办理张某被强奸一案中,检察机关从犯罪打击、抚养权确定、困难救助、未成年子女就学等方面开展系统化司法救助,有效彰显司法温度。
三、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立、撤案12件,纠正漏捕漏诉54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4件次,采纳率98.98%;对涉嫌犯罪但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33人,不起诉56人;加强审判监督,对存在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1件,提请抗诉1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230件次,办理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1件,审查暂予监外执行4人;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抽查审查104人次,监督纠正脱管漏管30人次。
持续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办理生效民事裁判、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2件,制发检察建议40份。强化类案监督,针对司法拘留措施存在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份。强化对民事执行的全面监督,制发检察建议50份,采纳率100%。对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开展释法说理,切实维护正确裁判的司法公信和权威。加大行政违法监督力度,办理相关案件4件,制发纠正违法检察建议4份,监督意见均被采纳。严格把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政策要求,办理相关案件208件259人,提出检察意见47件,督促行政机关落实行政处罚23件24人。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份,法定期限整改率95.24%。完善代表建议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转化机制,针对人大代表反映的某乡镇自来水厂长期无证取水并向农村居民供水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代表关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有效保护1000余户村民饮用水安全。该案被省人大评为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有效衔接典型案例。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公益保护,调查立案23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份,对2名破坏环境资源当事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获判决支持。办理的某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超标案,通过支持行政机关与违法行为人磋商并签订生态损害赔偿协议,督促违法行为人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8991.37元,治理排放污水4736.2吨。开展“常检护农”专项活动,聚焦保障高标准农田,督促回收清理农业生产固体废物200余公斤。制发检察建议促使位于夷望溪镇的省级重点文物汉代“崖墓群”得到有效修缮,用检察力量守护历史文脉。
四、 突出政治引领,淬炼检察铁军
突出政治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折不扣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48次。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14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到严要求、常提醒。
锤炼本领担当。扎实推进新时代人才强检战略,推动教育培训常态化,坚持政治轮训、业务培训两手抓,组织20名干警参加上级脱产培训,组织网络培训14期200人次。实施“导师带新人”计划,持续推行“接续培训、传学讲学”、青年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坐班接访等机制,让年轻检察人员在“传、帮、带”中传承优良作风、砥砺业务素能。
擦亮干净底色。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累计填报干预过问案件事项47条。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进一步提升全体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的规范性。常态化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和警示教育,学习正面典型8次,通报反面案例6次,推动全体检察人员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五、自觉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扎实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5名员额检察官均获满意评价。做实代表联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调研、观摩庭审、监督案件、公开听证等47人次,零距离体验检察工作,切实把代表的意见建议转化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
积极配合巡察、审计监督。以讲政治的态度积极配合市委政法领域专项巡察,坚持以整改促规范、促提升,累计健全完善制度16项,整改问题36个。针对政法专项审计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完成整改12个,健全机制4项,有效提升各项检察工作的规范性和精准性。
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健全执法绩效内控机制,定期开展法律监督质效分析研判。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案件128件,发起流程监控138次,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立行立改,推动一线执法人员切实树牢质量意识和规范意识。主动接受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的依法制约,做到配合有力,制约有序,监督有效。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通过主动走访、邀请座谈、公开听证等形式,认真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案件评议、公开听证等活动34人次。积极开展“法治守护半边天 携手建功新时代”和“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化阳光检务,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38条,为律师提供阅卷服务107次,听取律师意见25次。运用“两微一端”及时发布检察工作信息,共编发官方微信98期,头条、微博109期,更新门户网站动态65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认真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理念,通过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案件来守护公平正义,维护和谐稳定。所有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届人士的鼎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帮助检察机关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桃源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不少短板弱项:一是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精准度和贡献度还不够大。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机制和方式方法还要健全完善、探索创新。三是法治宣传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的形式比较单一,与企业、学校、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四是队伍发展的驱动力不够足,创新能力、专业素养、数字赋能还要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动改进。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全国、全省、全市检察工作的部署,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面推进桃源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桃源建设。
一、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切实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政法工作条例,压紧压实意识形态责任,深化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持续提升政治执行力,让检察履职更深更实体现讲政治的要求。
二、准确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以检察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决策部署,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让全体检察人员真正把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始终对标县委推进“十项提升工程”,建设“五个现代强县”工作大局,以更优履职深化服务保障。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严惩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协同整治网络违法犯罪,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力维护高水平安全。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推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巩固“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成果,助力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三、准确把握为法治担当的职责使命,以检察履职维护司法公正。切实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有针对性地做优强项、补齐弱项,加大力度推进能动履职、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让各项检察职能融合更加紧密。聚焦高质效履职办案,切实加强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强化对民事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可处罚性”审查,抓住公益诉讼“可诉性”这个关键,依法、精准、规范开展法律监督。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推动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加快推进数字检察建设,以科技赋能驱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四、准确把握为人民司法的履职宗旨,以检察履职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进一步做实做优支持起诉工作,纾解群众急难愁盼。巩固“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果,加强环境资源检察,加大对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干部包案化解等制度,深化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检察听证法理情相统一,更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创新,为更多特殊群体提供能感受、得实惠的司法保护。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不断丰富宣传形式和载体,积极传播法治声音、弘扬法治精神,引领法治风尚。
五、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以科学管理全面做实强基固本。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更大力度抓好自身建设一体提升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让“人才活水”竞相涌流。坚持“放权”与“管权”并重,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完善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切实防治“灯下黑”,持续纠治“四风”和司法不正之风,确保检察队伍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各位代表,新征程上,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十项提升工程”任务和“五个现代强县”目标,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忠诚履职、锐意进取、敢为善为,为奋力推进新时代桃源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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