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21日在桃源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美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情况
2015年,我院坚持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和规范司法行为力度,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不断推进创新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全力优化发展环境
1、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安宁有序的治安环境。坚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稳控社会、服务大局“正能量”。突出打击、惩治职能,坚决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生命财产安全。共批准逮捕抢劫、盗窃、敲诈勒索、破坏社会秩序、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等影响群众生活安宁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187件235人, 提起公诉338件461人,法院共作出生效判决326件443人,有罪判决率100%。如办理的陈一少等18人开设赌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案,该案民愤较大、涉案人数多、社会反响强烈,为了有效惩治犯罪,我院积极引导侦查取证,有效固定完善证据,依法对陈一少等18人提起公诉,主犯陈一少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1万元。突出调解、和解职能,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完善和落实了风险评估预警、法律文书说理、国家司法救助、检调对接、未成年人帮教等相关制度,加大社会矛盾化解力度,共办理当事人刑事和解案件45件47人,办理涉法涉诉案件4件。
2、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营造持续健康的经济环境。运用检察职能,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生活环境、生产秩序犯罪,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积极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侦查监督活动”,针对调查发现的王文建等人在“黔张常”铁路建设工地群体性阻工闹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监督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并从快批捕起诉,县法院对王文建等4人依法作出了有罪判决,有力地震慑了犯罪,确保重点建设工程的顺利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加强县工业集中区检察室建设,进一步推进法治服务进园区、进企业。针对工业园区阻工现象突出的情况,我院侦监科在第一时间主动介入余兴华等3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站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高度,坚决打击到位,处理决不手软,有力地维护了工业发展秩序。开通了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服务系统和电话预约受理,为国土整治、水利建设、道路建设项目及政府采购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33次,涉及单位338家,涉及人数814人,较好地为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建设提供了廉政准入服务。
3、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营造绿色宜居的生活环境。依法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服务和保障县域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营造绿色生活环境。共办理非法采矿、非法狩猎、非法占用农用地、滥采滥伐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5件34人。如办理的桃花源新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盗伐林木案,该案是近年来我县首例盗伐林木单位犯罪案件,单位三名直接负责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结合县情出台了《检察机关服务县域生态文明建设九条意见》,建立常态化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得到了县委高度肯定,县委龚德汉书记专门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执行。
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有效惩防职务犯罪
1、加大惩治力度。坚决贯彻执行中央依法惩治腐败的重大部署,坚持有案必办、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件17人,侦查终结16件18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人,其中滥用职权5人,玩忽职守1人。共提起公诉职务犯罪案件14件24人,一审判决7件12人。桃花源古镇是我市重点打造的旅游项目,市委、市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财力支持古镇建设发展。我院积极策应市委关注,深挖该镇建设领域蛀虫,集中力量一举查办了以该镇党委委员戴世杰为首的6人贪贿系列窝案。
2、突出办案重点。顺应人民群众反腐倡廉新期待,转变侦查理念和侦查模式,以查办本地有影响的案件为着力点,力求在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方面取得新进展。注重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涉及城建、国土、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如在乡镇城建领域查办的胡新华、何国安滥用职权案,政府采购领域查办的绿化处主任刘成刚、路灯站站长璩荣国贪污案等。
3、增强预防效果。不断强化预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查办案件同步预防,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2件,犯罪分析3篇,发出预防检察建议4份,深入机关、学校、企业、农村、社区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5次,受教育人数433人次;开展预防监督咨询工作24次。积极创新预防职务犯罪形式,与市检察院共同研发的《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信息智能管理系统》,得到了省院的充分肯定并作为全省预防创新成果予以推介。
三、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1、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防冤假错案。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85件100人,不起诉67件114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6件。立案监督12件20人,追捕14人。如涉毒数量15公斤的陈汉云等7人特大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运输毒品案,该案系建国以来我县查获的最大毒品案,在依法批捕5名犯罪嫌疑人的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成功立案监督其上线刘某、追捕其下线顾某,准确地打击了犯罪。监督纠正侦查机关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8份。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2份,检察建议书3份。纠正漏罪5件,漏犯8人,对适用法律不准确、量刑畸轻的一审案件提出抗诉2件4人,排除非法证据23份。
2、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受理审查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29件,其中办理督促行政履职案16件,民事审判结果监督案1件,违法行为监督案1件,执行监督案10件,行业性整改检察建议1件。办理的督促县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履职案,不仅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更有效地促进了依法行政。
3、强化刑事执行监督。运用监控视频实时监督监管活动,并对发现的问题如实记录,制成幻灯片,在政法各家联席会上现场播放。这一监督方式的创新受到省、市检察院的高度肯定,同时为执法部门规范执法戴上了“紧箍咒”。对收押的653名和出所的661名在押人员依法进行了检察,向看守所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检察建议7份,向县司法局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检察建议书2份,均得到采纳。对全县419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2次实地监督检察,对2名脱管、漏管社区矫正人员,建议收监执行。对2名职务犯罪社区矫正人员保外就医重新进行了病情鉴定。认真开展特赦检察监督,顺利完成5名社区矫正人员的特赦工作。
四、广泛推行阳光检务,自觉增强内外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部署,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4次,积极配合市、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深入开展市、县人大组织的“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积极配合县人大、县委政法委开展不捕不诉案件清理评查工作,共清理评查不捕不诉案件143件。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活动,对6名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检察官进行了认真评议,并获得好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开展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为主题的人大代表专题视察检察工作活动,积极听取国、省、市、县四级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实施“阳光检务”工程,深入推进检务公开。积极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案件608件,法律文书180份,重要案件信息3条。通过执法办案网上监督平台,向社会公开了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700件,案件信息公开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积极拓展检务公开渠道,开通“一网两微”检察信息发布群,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开展了以“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征求社会各届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3、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强化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运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全程、全面、实时、动态监督。狠抓案件质量评查,全年共评查各类案件661件。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梳理了2013年7月以来不规范司法突出问题,共查摆问题4类15项,对6件典型案件进行了认真剖析,明确责任和措施,落实整改。开展了涉案款物处理情况督查,纠正不合法处理涉案款物1件,案值1.6万元。对自侦职务犯罪已结案件进行全面“回头看”,进行跟踪回访考察监督,共回访监督9件,回访考察42人,回访发案单位6个。
五、大力践行“三严三实”,全面深化队伍建设
1、突出作风建设,严治检,促规范。坚持从严治检,引导干警时刻做到讲规矩、守纪律,不碰“红线”,不忘“底线”,不触“高压线”。积极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认真查摆和解决问题,深入剖析整改。加强队伍日常纪律作风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延伸对检察人员的监督管理触角。不断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组织开展了“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纠正“四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整治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一系列活动,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2、突出能力建设,强培养,促成长。着重抓学习,强培训,勤练兵,大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培养学习型干警。组织开展了热爱读书检察官评选活动,开展“五评”活动,引导干警学业务,钻业务,提高教育培训的实际效果,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司法考试培训等多种形式学习,先后选派80余人次外出学习。谋划检察专业人才的培养与培训,组织召开了青年干警“三谈”座谈会,党组同志与青年干警们谈担当、谈敬业、谈学习,互动交流,融洽交心。对年轻干警制定专门的培养计划,做好传、帮、带工作,促进青年干警迅速成长,传好检察事业的接力棒。
3、突出形象建设,抓帮联,促满意。健全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队伍形象,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包联群众制度,深入扶贫点村开展“一进二访”活动,共结对帮扶37户贫困家庭,全年累计走访慰问56次,送去慰问金5.2万元,帮助扶贫村解决实际问题3件。积极改进民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进行民调宣讲。历时两个多月对全县八个乡镇民调工作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为全县民调保先进位献计献策,得到县委主要领导和市委政法委何英平书记的高度评价。检察队伍形象大大改善,民调排名逐年上升,进入全省前20名行列。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这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党组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全面充分,主要表现在对侦查机关的撤案监督乏力,量少质不优;对环境污染犯罪监督效果不明显;二是检察干警的履职能力与检察改革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学习力不足,担当意识欠缺,积极投身检察改革的步子迈得不够大;三是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预防领域还不宽,预防特色和效果不显著,预防品牌效应没有打造出来;四是规范司法还任重道远,干警执法随意性、执法陋习未完全杜绝,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还树得不牢。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以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己任,以强化法律监督为重点,以践行执法为民为根本,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契机,以规范司法行为为保障,着重抓好六个“紧紧围绕”:
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着力保障和服务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积极完善服务措施,切实为改革助力、为民生保驾、为发展护航。加大惩治干扰改革、破坏企业生产发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违法犯罪力度,突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态资源、环境污染、“两抢一盗”、黑恶势力、电信诈骗等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努力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法治保障水平。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深入机关、学校、企业、农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乡镇、园区检察室作用,深入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深入推进平安桃源建设,为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地司法保障。
二、紧紧围绕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着力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新追求,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切实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监督意识。把规范执法行为制度化、常态化,严守权力边界,防范减少执法办案“负效应”。全面强化侦查、审判、刑事执行监督。提高公诉质效,探索认罪认罚从轻从宽处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试点工作,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监督,促进全面依法行政。
三、紧紧围绕检察改革的任务要求,依法确保检察权公正独立行使
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为改革推进当好开路先锋。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各项检察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努力当好改革创新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和受益者。积极应对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员额制、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明确各类检察人员的工作职责、流程、标准,形成权责统一、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工作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独立运行。完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健全干预查办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紧紧围绕反腐倡廉的民众期待,切实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自觉担负起检察机关在惩治腐败犯罪、净化政治生态中的职责使命,坚持有腐必反、除恶务尽。继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突出查办食品、药品安全及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力度。建立打击行贿犯罪常态化机制,重点查处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犯罪分子。更加注重侦防一体,惩防并举,编辑近年来查办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手册,用身边事例教育、警示干部廉洁从政。完善预防体系,推动形成“不敢腐”到“不能腐”的制度防线和“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
五、紧紧围绕队伍素能的全面提升,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水平
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大检察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提高队伍专业素养和实战技能。把从严治检作为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常态,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常抓不懈。努力锻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六、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
坚持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更加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更加严格地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审议意见,更加有力地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转办、督办的事项和案件,更加积极地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公开机制,切实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人民满意度。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围绕“四个全面”和推进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勇于改革创新,善于担当作为,努力开创桃源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四个桃源”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桃源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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