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一位老人将一面锦旗送到湖南省桃源县检察院。
这位老人名叫王某某,今年67岁,2001年1月开始担任某保险公司马鬃岭保险站站长。2003年,杨某找王某某购买3万余元的保险,因杨某提供的定期存单未到期未能及时购买客户要求的险种,王某某向杨某开具了收款收据。数月后,王某某为杨某先后两次购买其他险种,开具了保单。后来杨某以不满意险种为由凭保单和收据找保险公司退保和保费,保险公司将保费退给了杨某。保险公司认为,王某某挪用客户保费要退回,王某某无奈卖掉自己房产向保险公司退款3万余元。2004年,保险公司以挪用客户保费为由将其除名。王某某不服,多次到保险公司、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申诉,十多年一直得不到妥善处置,致使其不断上访。
2016年6月23日,该院受理此案。鉴于该案属信访老案,王某某在办理业务中与客户经济往来账据不明、手续不清,且时隔多年,诸多证据已灭失,还原事实真相难度大。承办检察官做了大量稳控和调查工作,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知情人、律师进行矛盾化解,并协商保险公司给予王某某合理补偿。最后,通过检察官不懈努力,先后从客户杨某和保险公司为王某某追回损失3万余元,2017年1月12日,王某某签订息诉息访承诺书,承诺“不再上诉上访,提起的相关法律诉讼全部了结”。
一面鲜红锦旗的背后,是百姓对桃源检察工作的信任、支持和认可。该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尽职尽责,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检察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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