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文件
桃检发[2017]3号
关于印发《桃源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司法公正常德行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局、科、室、队:
现将《桃源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
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5月22日
2017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确保我院积极有序参与2017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根据市、县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检察院《2017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方案》总体部署,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二、组织机构
本院成立“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阳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案件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雷毓林兼任办公室主任,案件管理中心科长王海霞任办公室副主任兼联络员,王凤、许本哲琳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相关事宜。政工科李志勇、办公室胡罗倩、监察室张红卫、公诉科倪志龙、反贪局何静、反渎局彭杰、侦监科罗首元、林检科黄赛强,监所科聂其军、民行科杨立昂、控申科周浩、法警大队郭红、预防科刘巍巍、技术科吴奎为各部门具体联络人员,负责各部门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
在县人大常委会和“两官评议”督导组的有力监督和指导下,随机抽取六名被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检察员法律职务一年以上的检察官,对其2015年以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情况进行全面评查评议,促进提升检察人员公正、规范、高效的履职能力和效果。
牵头部门:政工科
配合部门:办公室、案管中心、监察室
(二)强化公诉工作
建立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以加强出庭工作为重点,强化庭审指控,强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深入开展人大代表评庭活动,建立撤回起诉案件逐案分析评查制度及瑕疵问题登记通报制度,培养优秀公诉团队和优秀公诉领军人才,配合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本院公诉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牵头部门:公诉科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监督
严厉打击暴力恐怖和危害金融安全、公共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惩治阻碍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侵犯知识产权、侵吞财政专项资金、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渎职犯罪。
牵头部门:反贪局、反渎局、侦监科、公诉科
配合部门: 各业务部门
(四)建立案件质量督查机制
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案件质量督查机制,切实解决全院执法状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牵头部门:案管中心
配合部门:各业务部门
(五)强化落实司法责任制
健全司法办案组织,科学界定内部司法办案权限,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正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牵头部门:案管中心
配合部门:政工科、监察室、各业务部门
(六)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
建立并完善案件信息微信平台,进一步推行律师网上预约会见及阅卷,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继续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牵头部门:政工科
配合部门:案管中心、办公室、技术科
(七)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宣传月活动
集中一个月时间,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履行检察职责的自觉性、积极性,增强检察使命感,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牵头部门:政工科
配合部门:各部门
四、活动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月至5月下旬)。学习传达市、县人大常委会和市检察院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制定对接方案,落实工作经费并报人大常委会备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2、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10月)。5-6月,各内设机构按照任务分工,梳理、完善检察监督内容,由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公开平台上予以发布。
5月至10月,利用官方微信等媒介,积极向社会各界介绍工作动态、履职内容;组织开展检察官评议活动,重点评查检察官案件办理、廉洁自律、遵守职业道德等情况;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检查职务犯罪案件不诉、撤案办理情况。
3、总结验收阶段(11月)。组织各具体活动牵头部门及时开展活动总结,认真组织接受考核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市院及县人大常委会。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院“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抓推动、抓协调、抓落实。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和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承担活动日常组织协调职责的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制定和落实实施方案以及开展情况的上传下达。监察部门要实行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落实本部门的检务公开工作任务。
(二)强化督促检查。将司法公正常德行纳入部门考核、执法状况考评和机关科学化管理考核内容,设立考核指标,加大相应权重,强化推动机制。将责任明确和落实到每个部门和岗位,确保人人参与。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对推动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搞形式主义的,部门负责人要向本院活动领导小组说明情况、检讨责任。
(三)强化务实创新。一方面,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环环紧扣、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另一方面,又要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创新活动内容、方式方法,将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不断引向新的高度。
(四)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本院外网、官方微信等平台,积极向社会宣传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开展情况,扩大活动影响和效果,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职能职责的认识,进而提高群众依靠检察机关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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