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2018年4月20日,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林检科正式更名为生态环境资源检察科,主要负责该县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检察工作,检察长夏阳亲自揭牌。
为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创新探索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在乌云界自然保护区设立全省首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派驻检察联络室,并在县环保委设立检察联络室,通过督促履职、公益诉讼等手段加大对自然资源的保护。
该院将以此为契机,加大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犯罪的惩治力度,加强对发展“绿色”经济的司法支持,让美丽桃源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