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文件
桃检发[2016]3号
2016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确保我院积极有序参与2016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根据市、县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组委会的总体部署,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现就2016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本院成立“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美权任组长,雷毓林、吴亚明、刘泽宪、倪建平、谭中胜、佘建军、向海林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案件管理中心,由分管案件管理工作的副检察长雷毓林兼任办公室主任,案件管理中心科长刘志英任办公室副主任兼联络员,王凤、李旭、许本哲琳为办公室成员。各部门明确一名联络人员,具体负责活动的联络及相关事宜。
二、活动主题
坚持履职为民,推进公平正义。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
在县人大常委会和“两官评议”督导组的有力监督和指导下,随机抽取六名被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检察员法律职务一年以上的检察官,对其2012年以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情况进行全面评查评议,促进提升检察人员公正、规范、高效的履职能力和效果。
牵头部门:政工科
配合部门:办公室、案管中心、监察室
(二)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坚持问题导向和“七见”标准,持续、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规范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司法行为。
牵头部门:案管中心
配合部门:各业务部门
(三)开展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专项督察
围绕保障案件当事人人身、财产权利,加大对检察机关所办案件的流程监控、期限管理和质量评查工作力度,促进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中自觉履行诉讼义务、自觉遵守办案期限、规范处理涉案财物。
牵头部门:案管中心
配合部门:各业务部门
(四)开展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专项监督
改进律师接待工作,改善接待环境和设施设备,落实律师诉讼申请及时受理、分流、办理和答复机制;强化电子卷宗制作,全面实现律师网上查阅案卷,免费刻录电子案卷。细化办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控告工作流程,加大监督和纠错力度,促进形成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
牵头部门:案管中心
配合部门:控申科
(五)开展职务犯罪积案专项清理
制定专门方案,组织自侦部门和公诉科集中力量排查、清理和消化久拖未决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解决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周期过长、给案件当事人造成诉累等问题。
牵头部门:案管中心
配合部门:反贪局、反渎局、公诉科
(六)规范和促进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办理
梳理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总结相关经验。根据高检院规定,制定由监所部门统一行使该职能的细则,进一步提高审查水平和效果。
牵头部门:监所检察科
(七)开展“三个专项监督活动”
继续深化“三个专项监督活动”,即“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侦查监督活动”。支持、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向公安等司法机关移送涉嫌上述三个方面犯罪的案件和线索,并加强对案件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导,促进形成打击合力,切实保障民生民利。
牵头部门:侦监科
(八)开展民行执行检察专项监督
制订专门方案,探索开展民事、行政执法活动检察监督新途径、新方法,把依当事人申请和依职权发现有机结合,选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集中的领域和部门开展重点监督,通过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形成共同解决执行难、执行乱等突出问题的良性格局。
牵头部门:民行科
四、活动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1-4月)。学习传达市、县组委会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具体对接方案,落实工作经费,报组委会办公室备案。组织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将各项活动任务予以分解,明确工作责任。
2、组织推进阶段(4—11月中旬)。根据活动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在工作推进中更加注重加大对开展活动情况的及时公开和典型宣传,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3、总结验收阶段(11月下旬—12月)。组织各具体活动牵头部门及时开展活动总结,并对照县组委会制定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接受考核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院“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自查自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整改落实,采取多种形式,积极、认真、扎实、有效地开展活动。做到上下联动、相互配合。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工作通报机制。按照“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安排,实行目标分解和动态管理,对各部门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二是建立内部衔接配合机制。各单位内设机构在活动中要服从领导小组的安排,根据活动部署和各自的工作职责,完成好本部门的职责任务,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衔接配合,确保活动卓有成效的开展。三是建立外部沟通协调机制。要加强与人大相关部门的日常工作联系,作好汇报,争取支持。
(三)强化问题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勇于负责,敢于担当,认真对照本方案部署,对照活动推进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立说立行、不等不拖,主动对号入座,把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做到抓住问题立行立改,促进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四)强化宣传和信息报送。加强对活动开展的资料收集整理和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全面收集整理活动启动以来的各类资料,归纳总结活动开展中的典型经验、创新举措,并及时上报县组委会。
抄送:桃源县司法公正常德行组委会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印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