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地处湖南西北部、沅江中下游,因千古名胜桃花源而得名,素有“人间仙境、世外桃源”之美誉。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就座落于桃源县城南部,位于白马路西段。1955年年9月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行使职权;1978年10月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2018年至今,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地,共设有八个部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现有编制59个,在职检察人员51人。
近年来,我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2021年,3名干警分别获评“湖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2022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王海霞案件质量监管团队”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监管团队;2023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2023年度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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